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7日讯 博菲电气(001255.SZ)近日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博菲电气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2.11万元至4158.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00%至60.00%;以及2023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62.26万元至4048.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42%至57.53%。
2022年,博菲电气实现营业收入3.54亿元,同比下降7.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0.27万元,同比下降8.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68.38万元,同比下降8.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5.72万元,同比下降156.30%。
博菲电气于2022年9月30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余东旭、戚淑亮。
博菲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博菲电气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33134.83万元,拟分别用于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博菲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6405.17万元,其中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3380.00万元。
博菲电气于2023年8月23日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显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2023年11月28日,博菲电气发布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博菲电气表示,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就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主要原因,博菲电气解释称,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各项工作。基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度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后续将结合监管政策规定、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资金需求等因素,视情况决定是否再行启动再融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