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为彻底有效杜绝因违规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引发重大亡人事故,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行动。
落实3项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用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履行作业的审批和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各用焊单位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在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三是加强施工和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必须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防火分隔等措施,制定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强化5条全链条管理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监管责任,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二是明确证件适用范围标准。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非特种设备领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证》仅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相关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主要用于等级评定,不作为操作许可,住建部门已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电焊工岗位证》过期自动失效注销。三是强化电气焊用工单位监管。要将动火作业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规范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实操作业“六查”和强化从业人员“四项实操能力”。四是强化执法打击和行刑衔接。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对动火作业、施工作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曝光一批电气焊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联动,做好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五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全面应用省安办即将上线的全省“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通过企业上报、基层单位摸排、个人申报等方式全面摸清用焊单位、电气焊作业人员数,建立电气焊作业人员和用焊单位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强化信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