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3-00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案》(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3-00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7%股权以6,1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拾嘉优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投资”)将其持有的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股权集团”或“标的公司”)的7%股权转让给杭州拾嘉优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拾嘉优企”),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6,108万元。本次转让后,华仪投资将不再持有浙江股权集团的任何股权。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拾嘉优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下车路10号2128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易企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琳琍)
出资额:人民币61,141,080元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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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湖州吴兴卓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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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290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7层
法定代表人:蒋潇华
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9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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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转让,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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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即华仪投资持有的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7%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投资与拾嘉优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出让方):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杭州拾嘉优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转让标的
甲方合法持有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4,900万元,实缴出资额4,900万元)。
3、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108】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同意,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乙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目标公司7%股权(对应出资额4,900万元)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4、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三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甲、乙双方权力机构的授权与批准;
3、目标公司取得同意引入新股东、原有股东放弃优先购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五、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集中资源聚焦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任何股权,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该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将产生投资收益963万元,将计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当年度的合并报表当期损益,最终数据以公司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