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公告
10月1日起,利用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申请省域内不动产转移登记时,申请人可自愿申请水、电、气、热过户,水电气热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协办信息”,用于业务办理。
一、用电过户业务协同办理方式
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省电力营销业务系统通过“总对总”方式对接。全省电力公司在本业务系统中可自动获取“协办信息”,用于过户业务办理。
二、水气热过户业务协同办理方式
滕州市,临朐县、昌乐县、诸城市、安丘市,兖州区、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曲阜市、邹城市,东平县,威海市环翠区、文登区,滨州市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博兴县、邹平市,庆云县,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等31个县(市、区),水气热专营机构登录“省政务服务网”的“不动产水气热协办信息(水气热机构专用)”专栏,获取“协办信息”用于过户业务办理。其他县(市、区)水气热专营机构,按照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已达成的协同办理方式获取“协办信息”,用于过户业务办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