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月12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召开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四家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同志、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及下属安装维修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立即停止收取“开口费、接口费”等各类违规收费项目,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即整改。会议对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商品房销售行业乱收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整治工作要求,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整治活动开展提醒告诫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场向参会企业发放了《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醒告诫书》,要求企业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文件规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水电气暖不合理收费全取消!
4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联合召开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针对近日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突出问题,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
会议指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面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开展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促进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回应群众和媒体关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实践,是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收费行为,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际的获得感。
会议强调,要按照通知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各种名目的不合理收费,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应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政府承担的接入工程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应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安装费用,以及其他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各类收费。专项治理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督导、总结评估等步骤实施。各地要全面梳理当地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对辖区内所有水电气暖经营企业、所有在建在售住宅小区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逐一核实反馈,对涉及违规收费的,要坚决严肃查处,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政策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政策,发布相关公告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监管机制,通过告诫、提醒等方式,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房产开发等企业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要列出清单、实行明码标价,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要畅通举报渠道,依托市场监管部门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12315平台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以及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市长信箱等,全方位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对违规企业实施失信惩戒,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
此前,4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治理目标、治理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次会议后,专项治理行动即在全省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