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2019年度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和春节前组织的突查暗访情况,并就文物消防安全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全年文物消防安全重点工作
2019年,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将文物安全被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全国已有18个省级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文物平安工程持续推进。2019年国家和省级财政投入14.6亿元,安排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469项;其中消防工程投入6.8亿元,安排消防工程170项,文物安防和火灾防控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成效。国家文物局与应急管理部先后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两次共排查文博单位14.8万余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15.4万余处,督促整改13.5万余处,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对33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博单位挂牌督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系统提出7个方面22条具体意见和要求,指导基层文博单位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电气故障是最主要火灾诱因
2019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火灾事故21起,其中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地1起(县保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起,其他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起,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2起。
21起火灾事故中,有19起已查明火灾原因。电气故障仍然是最主要的火灾诱因,发生文物电气火灾8起,占42%;此外,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4起,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违规用火引发火灾2起,燃香、烛火引发火灾2起,外来火种蔓延引发火灾2起,吸烟引发火灾1起。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国家文物局对部分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组织了随机突查暗访,共抽查文物、博物馆单位75处,其中国保单位47处(第八批国保单位16处),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11处,博物馆17处,发现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260余项,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1.电气火灾隐患突出。在文物建筑的木质构件上直接敷设灯具和线路,在文物单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甚至用棉被等直接遮盖电器。
2.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不到位,消火栓冻结,消火栓箱和消防水带霉变老化;灭火器配置不足,或者老化过期、失压无效等。部分单位点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设置不规范。有的单位消火栓箱、灭火器箱等消防设备上锁或者贴封条,影响及时取用。
3.生活用火问题较为严重。有的文博单位在古建筑内设置职工厨房,用油用气用火用电隐患突出。个别文博单位的毗邻餐馆将排烟系统设置在文物单位院内。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在文物建筑单位内施工动火作业,缺乏防火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混乱,易燃、可燃物品堆积,施工人员现场吸烟等。
5.日常安全管理松懈。有的在文物单位内私搭乱建,乱堆易燃、可燃物品,工作人员和游客在文保单位内随意吸烟等。有的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焚香燃烛部位无专人看管,无有效防火措施;有的对游客在古建筑院内明火烧纸监管措施不力。
6.安防、消防值守不到位。单人单岗、无证上岗、调备操控不熟练等问题较为突出,甚至有的值守人员夜间值班睡觉。部分单位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日常演练流于形式,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本次突查暗访对一些省份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大部分问题得到较好整改,但仍有个别地方对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另外,2019年,国家文物局加大执法督察力度,通过卫星遥感对上海、黑龙江牡丹江、河南安阳、湖北十堰和重庆5个城市进行执法监测,发现问题97起,其中依法立案并实施行政处罚34起,责令改正恢复原状63起。一些问题还正在整改中。
(原题为《国家文物局2020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编辑:秦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