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0日丨东方电气(600875,股吧)(600875.SH)公布,2019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68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人员范围包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一线骨干(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拟授予人数不超过800人。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2年(24个月整),禁售期满分3年按照1/3、1/3、1/3的比例分批解锁。
(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控制在3000万股以内(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其中授予激励对象个人的限制性股票份额最高为15万股。具体授予数量,按照实际授予价格、预期收益水平相应调整。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东方电气A股股票。
二、原则同意东方电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时业绩条件:授予年度的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正。
(二)限制性股票解锁时业绩条件:解锁年度的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以2018年为基数),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4%、4.5%、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