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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电集团吸收合并哈尔滨电气(01133.HK)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正式通过

信息来源:iooeoo.com   时间: 2019-08-21  浏览次数:146

格隆汇5月6日丨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哈电集团”)与哈尔滨电气(01133.HK)联合公布,就花旗环球金融亚洲代表哈电集团就收购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提出自愿有条件收购要约(“H股收购要约”);自愿撤销公司H股的上市地位的建议(“撤销上市地位”);及由哈电集团吸收合并公司的建议(“合并”),哈电集团董事会及公司董事会宣布,公司股东于2019年5月7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批准合并的特别决议案;及独立股东于2019年5月7日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批准撤销上市地位及合并的特别决议案。

H股收购要约须待(其中包括)接获(且并无撤销(倘允许))的H股收购要约最少有效接纳书于2019年5月20日下午四时正(或哈电集团根据收购守则可能决定之较后时间或日期)达至已发行H股的至少90%(“接纳条件”)。除执行人员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5.5同意延迟截止日期外,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接纳条件)未于达成条件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或之前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H股收购要约将予失效。执行人员未必一定会授出上述同意。

联合公告日期,条件(a)、(b)及(g)已获达成。接纳条件连同条件(d)至(f)仍未达成。哈电集团并不知悉任何事件会导致条件(d)至(f)不获达成。哈电集团亦保留豁免条件(e)至(f)的权利。

哈电集团及公司将于2019年5月20日下午七时正前刊发公告,表明H股收购要约是否已延期、已届满或已成为或宣布为无条件(就接纳而言)。

在H股收购要约成为无条件后,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2条就撤销上市地位作出申请。假设H股收购要约于2019年5月20日或之前成为无条件,现时预期将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九时正自愿撤销H股在联交所上市,惟须达成于联交所撤销上市地位的条件且获得有关撤销上市地位所需的监管批准后,方可作实。公司H股股东将以公告方式获通知有关H股的最后买卖日期,以及撤销上市地位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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