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商委获悉,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的餐饮企业将享受电气优惠,凡具有相应资格,并有独立的电气贸易计量表的餐饮企业均可申请。
“本次申请填报主要是为了促进我市餐饮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商委餐饮处副处长谢强介绍。
据介绍,截至2007年末,主城区已有餐饮企业(含个体经营户)上万家,工商企业用电、用气不同价,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偏高已成为我市餐饮企业反映最多的问题。
按照计划,本次申报的对象主要为主城九区、北部新区的餐饮企业,凡这些辖区内由市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重庆凯源石油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电气的餐饮企业(不含个体经营户),只要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并有独立的电气贸易计量表,均可向所在区域的商贸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时间11月30日截止。
“一旦通过审核,市商委将立即通知所属供应单位从次月抄表量开始执行优惠政策,其中每度电的优惠幅度约为0.02元,气的优惠幅度约为0.1元/立方米。”谢强透露。